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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网络互联网出口管理规范(试行)
发布时间: 2013-09-04

为加强华南理工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的运行、维护和管理,确保网络安全、可靠、稳定地运行,促进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 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 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暂行管理办法》和国家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管理规范。
   

一、校园网的所有接入单位、部门和个人必须与网络中心签署连网协议并备案,各接入单位、部门应该建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单位计算机安全组织机构,并指定职能部门和设立网络管理员,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。
   
二、校园网各接入单位、部门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络管理暂行规定》 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 、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、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。
   
三、校园网主干网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由网络中心负责,各接入单位、部门内部局域网的日常运行及维护则由各接入单位、部门指定专人负责。

四、校园网络是学校财产,是专为学校教学、科研服务的。未经学校批准,各单位、部门不得擅自向其它用户提供商务活动。

五、为确保网络与信息的安全,学校内所有单位、部门,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与校外网络或互联网建立专线连接,如需要与校外网络建立专线连接,必须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及备案。

六、各单位、部门自行建设互联网出口的,必须由本单位、部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,并依据国家互联网管理政策及教育部、公安部等互联网出口管理要求,对互联网出口的局域网网络应对IP地址使用及上网用户必须进行实名制管理,同时互联网出口应有内容审计、安全防护及日志留存等安全保障系统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(信息化办公室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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