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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与服务
校内信息化预算申请
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各年度信息化建设需求,征集内容包括软件类、信息及服务类、网络安全类、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类、系统集成类、网络基础运营等六大类。

校内信息化预算申请 在线申请

一、服务基本信息

服务提供部门: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(信息化办公室)

服务描述:面向全校各单位征集各年度信息化建设需求,征集内容包括软件类、信息及服务类、网络安全类、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类、系统集成类、网络基础运营等六大类。

服务对象:二级单位

服务启停时间:长期有效

联系方式:刘梅老师 020-87114193


  1. 1.校内信息化预算(以下简称“经费”)是指经学校批准列入学校预算的用于学校信息化建设、运维和管理的经费。信息化预算的主管部门是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(信息化办公室)(以下简称“信息化办”)。

  2. 2.信息化办负责拟定学校信息化年度建设目标、任务和预算方案;信息化办对经费负分配责任和监督责任;使用单位对经费的使用负直接责任,对经费的使用进度和效益负责。

  3. 3.信息化办每年第一学期发布下一年度校内信息化预算项目申请指南,面向校内各二级单位征集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需求。信息化办负责审核各单位的申请表,并组织专家会议评审。评审内容包括建设必要性、技术可行性、经费预算合理性等方面。经审核同意立项的,由信息化办统一向学校申请预算,按学校相关规定列入下一年度学校信息化项目需求计划。

  4. 4.经费的使用遵循'统一管理、专款专用、各负其责'原则。经费由信息化办统一管理,并根据本方法下拨给申请单位使用。

  5. 5.信息化预算项目必须符合学校信息化发展规划,并遵循统筹规划、互联互通、资源共享、安全保密和持续运维的原则,统一建设和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,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。

  6. 6.各单位列入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项目需求,不得随意变更;确有必要做出重大变更的,应报信息化办和财务处审核。

  7. 7.申请单位年度未用完的经费,信息化办根据其使用进度和全校信息化需求情况收回,统筹后按程序调剂给相关需求单位使用。

  8. 8.非校内信息化预算项目直接进入信息化项目立项环节。

  9. 9.相关事宜由信息化办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