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网出口安全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暂行管理办法》和互联网安全相关规定,凡使用校园网公网IP架设校外服务器的,须在我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平台登记备案,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校园网服务器公网IP,我中心将于2014年12月1日后停止其对外服务权限。具体的相关事项如下:
因工作需要利用公网IP架设校外服务器的,需通过网络中心网上业务办理平台(http://service.scut.edu.cn/appflow/)-用户登记-开通端口访问,办理端口开通手续,并自行按国家相关规定完成备案。服务器原则上仅限于教学、科研和学术相关用途,不得用于商业或盈利用途。一旦发现提供的服务内容超出登记范围或与事实不符,我中心将立即通知整改,经多次提醒未整改的将暂停相关的端口开通服务。
网络中心仅接受学校二级单位(以正式学校文件为准)公网服务器IP(教育网)开通申请,不接受其他团体和个人的申请。
二级单位服务器责任人应自行为服务器配置保护策略,设置IP端口安全规则,加强服务器安全管理。
请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整理自行架设的对外服务器IP列表,并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(http://service.scut.edu.cn/appflow/)-用户登记-登记列表,查阅本单位服务器公网IP的端口开通业务记录,如发现存在未办理端口开通业务的公网服务器IP,可通过网上业务办理平台及时补办。
联系人:周老师联系方式:87114283
信息网络工程研究中心(信息化办公室)
2014年11月18日